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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调查服务-离婚后,我发现前夫在婚姻期间出轨。转给“女朋友”的30万我能退一半吗?发布日期:2025-01-11 12:11:06 浏览次数:
调查婚四年后,我发现前夫在婚内出轨,并在婚姻内向“女朋友”转账了30万多元。于是,前妻将前夫和前夫的“女朋友”告上法庭。

原告在庭审中提出了有力的证据,但无法证明其来源;前夫的律师经常附和原告的主张,被称为“被告的律师”;前夫的“女朋友”声称这笔钱是赡养费,而不是礼物。如何判断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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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怨记录背后的法律规则》

白杨和林枫都五十多岁了,有一个儿子。 2015年,他们同意离婚,结束了他们14年的婚姻。

去年,小何因同居关系中子女抚养费纠纷起诉林峰。因林峰未履行有效法律文件义务,玉环市法院裁定限制高消费嘉兴侦探收费,并冻结其银行账户。林峰无力承担欠前妻白杨的子女抚养费。

白杨这才意识到林峰在婚后出轨。更让她气愤的是,从2012年3月到2014年11月,林峰向小何转账了数十个账户,总计超过30万元。

“那时候我们还是夫妻,一半的钱应该是我的。”白杨将第一被告林峰、第二被告肖何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林峰给予肖河的15万余元礼物无效,并要求肖河返还该款。

法庭审理现场

三个人都没有出现

但他们各自的律师仍然进行着激烈的争论。

白杨(原告)

林峰对萧何的调动,发生在两人婚姻期间。林峰为了维持婚外情关系,擅自处置夫妻俩的共同财产,违反了公序良俗。处置无效,肖何应退还捐款。与此同时,白杨特工出示了林枫的限制消费令以及加盖银行公章的转账记录。

肖何(第二被告人)

大部分转账发生在小何生完孩子后,金额达数千元。由此不难看出,这笔钱实际上是林枫给的孩子抚养费,而不是礼物。此外,当时林峰还提供了一份假结婚证,骗取萧何的信任。萧何并没有故意干涉别人的家庭,也是受害者。

这个时候,林枫会发表什么样的言论?

肖何(第二被告人)

大部分转账发生在小何生完孩子后,金额达数千元。由此不难看出,这笔钱实际上是林枫给的孩子抚养费,而不是礼物。此外,当时林峰还提供了一份假结婚证,骗取萧何的信任。萧何并没有故意干涉别人的家庭,也是受害者。

林峰(第一被告人)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林峰的经纪人几乎站在了原告一边:确实,正如白杨诉状中所述,林峰在原告与小何婚姻期间与她有婚外同居关系,并且确实给小何转账过钱。 ,捐出了夫妻共同财产,小禾应该把钱还回去。原告的请求应当合理、合法。

庭审气氛骤变,第一被告与原告站在了同一边。对此,小禾的经纪人怀疑双方恶意串通,作出虚假陈述:“请证明林峰限制消费令和银行转账流水的合法来源。”

于是,原告和第一被告的律师分别打电话询问证据来源。白杨没有接电话,林枫表示自己不知情,绝对没有和白杨勾结。

休庭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了共计9万元的调解方案出轨的前夫,其中林峰支付4万元,肖何支付5万元。对此,小何提出自己有经济困难,想减少或减少部分金额,但林峰同意补足“差额”。

法律普及时间

这部一波三折的家庭伦理剧最终在法官的审视下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这背后的法律问题也值得认真思考。

01

如何确定付款性质?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钱的性质很重要?林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任何性质的款项均应予以退还。这是错误的。

当交付事实明确时,款项的性质决定了是否应退还款项以及应由谁退还。结合本案可以看出,原告主张的钱款并非全部都是赠与,但至少有一部分是生育和抚养孩子的费用。第一被告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他人,妻子无权处分该财产。妻子有权主张第一被告的处分无效,要求小何返还财产。另一部分生育和抚养孩子的费用是林峰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个人事务造成的,违反了公序良俗。其中,本应属于妻子的财产应由林峰补偿给原告。

02

为什么证据来源很重要

人们常说“诉讼讲究证据”。本案中,原告的证据“铁证如山”,证据非常有力。法官为何追究其起源?

这是因为:证据获取是否合法,是该证据能否被法院采信的必要条件。因此,证据的合法性通常是庭审的焦点,也是被告人辩护、反驳的支撑点。如果证据是非法获取的,该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

本案主要证据有两个:法院的限制消费令和银行流水单,原告无法直接获取。如果这两项证据是通过内部人员而非法律渠道获得的,那么原告的主张就会适得其反。从证据来源分析,原告的证据很可能来自被告林峰。这两件关键的证据,只有林枫能够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但现在原告不接电话,林凤芳否认原告的证据来自他。因此,原告提供的上述两份证据均不能被法院采信。

03

原告、第一被告是否有虚假陈述

法官多次告诫原告、被告,诉讼参与人有如实陈述的义务,虚假陈述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然而,未接听电话的原告律师和第一被告律师仅陈述了自己的主张。对于法官提出的关键问题“原告如何获得限制消费令”和“原告如何获得银行流水单”,他们均表示不清楚。

本案中,双方被告均未否认交付30万元以上的事实,而这两件非法证据的排除并不影响法官通过当事人认罪规则对案件事实的确认。因此,法官再也不用担心原告的证据来源,以及林峰是否隐瞒了自己将证据交给原告、原告提起诉讼、到法院唱“双料”的事实。 。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对自己有利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这才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应有之义。但如果一方主张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即构成自认,有权免除对方责任。举证责任的有效性。自认不是证据,而是举证责任的例外。这是当事人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结果,也是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方法。对于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节约诉讼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留言

“当爱情成为过去时,与你有关的深情,可能只有在海浪抚摸你的时候,才会被记起。所以,即使你伤害了我,我最终可能还是会选择原谅你,就像原谅自己一样。”

原告白杨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不知道她是否有过“为自己而战”的想法,但她无疑是坚强的。被告人小何提到自己经济困难。法官在解释法律的同时,还要求其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考虑退还一半金额,并提出具体方案与原告进行谈判,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当今社会,这样的案例越来越普遍。冷酷的判决看似结束了案件商务调查服务-离婚后,我发现前夫在婚姻期间出轨。转给“女朋友”的30万我能退一半吗?,但可能会加深双方的裂痕。庆幸的是,本案的法官用了较为温和的方式,维护了两人关系最后的尊严。谁没有一颗柔软的心呢?在践行真知法律的道路上,必须更加注重人文关怀,把握好法律与情感的界限,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文中所有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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